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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小案不小办】情同我心,诉前调解开“小疙瘩”

威海法院
2024-08-24


近日,一位当事人来到威海高区法院田村法庭,为派驻法庭的特邀调解员送来一面印有“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”的锦旗,以表感激之情。这位当事人是一名房东,被昔日租客告上法庭,调解员的倾心调处,让这起纠纷止步于诉前调解阶段,双方握手言和。


被告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原告于某,签约时,于某交付押金2000元,双方约定在租赁合同解除时退还押金。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,李某却拒绝退还押金,于某一气之下将房东起诉至威海高区法院。

接到该案件后,田村法庭认为这起纠纷可以通过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减少当事人诉累,便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来调解此案。分配到该案后,调解员马上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第一时间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和争执情况,果然,电话中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理解。房东李某表示,于某在承租期间,太阳能冬天漏水,形成的冰锥砸坏了邻居停放在楼下的车辆,赔偿争议到现在也没解决,于某现在退租了,如果自己把押金全部退给他,邻居的车辆损失由谁来赔偿?

摸清了案件的概况,理顺了分歧的焦点,调解员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法理,清楚地向于某说明,在他承租期间因为冰锥砸坏邻居的车辆,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,而房东李某因为车辆赔偿争议没解决,就扣留2000元租房押金,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。调解员从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出发,力劝房东和租户都要体谅相互之间的不易。“说来就是一个小疙瘩,你们也都是讲理的人,只不过都在气头上,各退一步,早点把纠纷了结了,没必要在这点事儿上再生气上火”。

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解,双方思想上逐步发生转变,于某同意赔偿500元给受损车主,也愿意在应退还的押金中扣除,房东李某也表示愿意当场退还押金1500元,双方达成和解。在法官和调解员的指导下,原告于某在诉前调解阶段便签字撤诉,纠纷圆满了结,房东李某深受感动,当场即时履行完毕,握住调解员的手,连声道谢。


小案件关乎大民生。威海高区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,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始终,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、及时化解、就地化解,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。

来源:威海高区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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